大同市人民政府 為了進一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轉變政府職能,規范權力運行,創優發展環境,著力打造“為民、便民、利民”的陽光政務平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2011年3月21日市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對我市市級依法實施的5657項行政權力和服務項目予以公布(其中:行政許可項目122項,非許可審批項目12項,管理服務項目48項,行政處罰項目4362項,行政強制項目123項,行政征收項目92項,其他服務項目898項)。即日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登陸下列網站查閱項目信息,以方便辦理各類事項,同時對行政權力運行進行監督。若發現違法違規辦理事項、超越職權辦理項目目錄之外的事項或實際辦理事項與公布項目信息不符的情況,可撥打監督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